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省级智库课题(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办〔2026〕2号)与《关于做好2026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办〔2026〕4号)的相关要求,省哲学社会科学培育基地浙江师范大学高质量教育发展研究院暨省高校新型智库浙师大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现正式启动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智库课题及2026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和《浙江省加快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25-2035年)》,紧密围绕国家与区域教育发展重大战略需求,聚焦教育领域关键问题与前沿议题,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产出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教育强国与教育强省建设贡献理论智慧与实践方案。
二、申报对象
校内外研究人员
三、申报要点
本次申报分为两类课题,均采取成果申报制,请根据成果类型与完成时间选择对应类别申报。
(一) 2025年度浙江省省级智库课题(第二批)
1.成果时间
成果须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
2.申报类别
(1)决策咨询类成果
①重点课题申报范围
a.研究报告获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
b.研究报告获国家部委或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②一般课题申报范围
a.研究报告获国家部委副职领导或浙江省委省政府副职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b.研究报告被国家部委决策采纳或被浙江省委省政府采纳,或被浙江省设区市级以上地方法规采纳的;
c.研究报告获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2)理论文章(媒体发声)类成果
①重点课题申报范围
理论文章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字数不少于1500字)和《求是》杂志的。
②一般课题申报范围
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上或国际主流媒体上解读公共政策、引导社会舆论,产生积极影响的,待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
(3)学术论文类成果
①重点课题申报范围
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权威期刊(参照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最新目录)并能为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发挥积极作用的。
②一般课题申报范围
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一级期刊(参照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最新目录)或在A&HCI收录期刊、SSCI收录期刊(JCR分区)一区并能为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发挥有效作用的。
待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
(4)发展报告、皮书、专著等成果
正式出版的智库发展报告、皮书、专著等成果,待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并明确立项等级。
3.申报要求
(1)成果申报限项要求
①重点课题申报不限项。
②一般课题申报限项,其中重点智库或2024年度全国影响力建设(培育)智库每家申报不超过5项,其他智库每家申报不超过3项。
(2)智库联盟成果申报要求
①智库联盟成果通过联盟牵头单位申报,参照申报类别中的第(一)至(四)类成果申报要求与范围。
②智库联盟申报一般课题总项数不超过10项,其中联盟成员单位(非省级智库)一般课题总项数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3)成果立项限项要求
①课题负责人须为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仅限外文期刊)。
②重点课题,每人每一具体类别均可立项,但同一年度最高每人立项数不超过3项。本年度已立项其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人员,只可立项重点课题中不同类别课题,但立项数不超过2项。
③一般课题每人立项数不超过1项,已立项某一类别重点课题的不再立项同类型的一般课题。
④同一年度每人立项总数不超过3项,党和国家主要领导批示成果不限项。
(4)其他
①研究报告被《浙江社科要报》编发并获省领导批示的;②省委办和省府办主题约稿并获得采纳或批示的;③经省社科联报送,在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网络文章并产生10万+点击量的;④经省社科联向省委办报送“思考建议稿”获得采纳或批示达两篇的;以上4项成果无需智库申报,省社科联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予以立项,不占智库限项指标。
4.成果标注
智库(联盟)成果在发表和报送时必须明确标注“浙江省教育科技人才强省建设智库联盟——浙江师范大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或“浙江师范大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浙江省教育科技人才强省建设智库联盟)”字样,其中智库联盟报送的成果,智库联盟署名须为第一或第二单位,否则不视为智库(联盟)成果。
5.申报材料
(1)《2025年度浙江省省级智库课题(第二批)申报汇总表》(附件2);
(2)成果及证明材料(收录证明等)。
(二)2026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课题
1.成果时间
成果完成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理论文章和学术专著类成果须为近三年内(2022-2025年)立项且于2025年结项的基地自设课题成果。
2.申报类别
(1)重点课题申报范围
①理论文章成果发表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和《求是》杂志,字数不少于1500字);或发表在中文权威期刊并能为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发挥积极作用(中文权威期刊参照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最新目录)。
②经省社科联推荐,在“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上刊发且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的网络文章。
③经专家评审为优秀的学术专著。
(2)一般课题申报范围
①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一级期刊(一级期刊参照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最新目录),或在A&HCI收录期刊、SSCI收录期刊(JCR分区)二区及以上并能为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发挥作用的。
②媒体发声成果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上或国际主流媒体上解读公共政策、引导社会舆论,产生积极影响的,待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
③经专家评审为良好的学术专著。
3.申报要求
(1)重点课题申报不限项。一般课题和专著类成果申报限项,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不超过6项。
(2)同一成果类型课题立项数不超过1项。已立项某一类型重点课题的不再立项同类型的一般课题。同一年度已立项某一类型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不再立项同类型的基地课题。
(3)每人立项数不超过3项,其中一般课题每人立项数不超过1项。同一年度已立项其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基地课题立项数不超过2项。
(4)课题负责人须为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仅限外文期刊)。
4.成果标注
申报成果须明确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浙江师范大学高质量教育发展研究院”或“浙江师范大学高质量教育发展研究院”字样且未标注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资助。
5.申报材料
(1)《2026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书》(附件4);
(2)《2026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
(3)成果及证明材料(收录证明等)。
四、材料报送
请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6年2月20日(周五)17:00前发送至研究院邮箱zjnugzljyfz@163.com,由研究院统一打印、寄送。
联系人:朱建伟
联系电话:17709548175
联系邮箱:zjnugzljyfz@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KY开元集团32幢410办公室
附件
1.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省级智库课题(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
附件2:2025年度浙江省省级智库课题(第二批)申报汇总表.docx
3.
附件3:关于做好2026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4.
附件4: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书.docx
5.
附件5:2026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省哲学社会科学培育基地
浙江师范大学高质量教育发展研究院暨
省高校新型智库
浙师大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
2026年2月